台灣日光燈斷水斷電,全員資遣無法付現
2月1日下午,作為全台灣唯二的日光燈管生產廠台灣日光燈(旭光牌),號稱「照亮台灣半世紀,光芒閃耀五大洲」,全廠陷入一片黑暗,熄燈停機。當天除了台電斷電以外,之前退休人員所領的退休金分期給付的支票也跳票;跟著黯淡無光的,是在前一天突然被全部裁員的三百多名員工,唯一的資遣費是從4月15日開始一季一期、分四期開立的資遣費、退休金支票。
1月31日,雖說大部份的員工收到了解僱通知,但是台光公司還是留下了營業銷售的部門,希望爾後能夠繼續利用「旭光」這塊金字招牌;並且也要求生產單位開出170幾位的回聘名單,希望一方面把剩下的半成品完成生產出售以順利收得帳款,一方面計畫爾後以最少的規模維持這台灣唯二之一的燈管生產。但是這些方案隨後就因斷水斷電而全面停頓,並使最後剩下的一小批員工也被資遣。
儘管員工是「突然」收到解僱通知,但是我們卻不能說這一切的發展在意料之外。自從股市炒作的市場派入主台光經營權以來,公司儘管本業毛利正常,但整個財務狀況卻愈來愈糟。如同我們之前給碧悠的建議一樣,本中心幾年來也一直勸台光工會「趁公司還有錢的時候」及早動作;而公司的經營層則是一直勸告員工忍受減薪、欠薪,各項福利縮水,團體協約中的保障年終獎金至少兩個月也積欠數年。公司高層一直說:馬上有金主要進來,大家不要鬧,鬧了金主就不來。這個「馬上」又讓員工等了兩三年,直到去年七月,才有日月鴻 ─ 浩騰集團的總裁開著勞斯萊斯入主台光。新的金主第一個措施就是裁員,並且以分期支票給付資遣費/退休金。當時本中心再度勸告工會:「很快會有第二批、第三批,一直到全部裁掉,現在大家覺得被裁很倒楣,但以後到頭會發現,其實第一批是最幸運的,因為最後大家都要分期,先被裁的還可以先拿到一部份。」這不是本中心未卜先知,而是這完全是碧悠的翻版 ─ 幾年前被裁掉的,還可以為了優惠的基數爭半天;最後被裁掉的人,連勞基法最低標準都拿不齊。工會應有的做法應該是不要分批被裁、分批談判,而是一下子就以全體會員為標的來談資遣方案。很遺憾的,或者是理監事認為會員不會跟,或者是會員徒然等待理監事發動,整個工會坐以待斃,直到今天。
新的金主浩騰集團派了一位相當年輕的人士作為日月鴻法人代表來擔任台光董事長。面對員工的反應,新經營層的主要說法是:一、半年前新的經營層入主台光前,公司就已經很糟了;二、半年來,新的經營層非常努力,至少把過去欠的薪水和勞健保費還清了;三、但是台光的情況比原先評估的還要糟,包括許多因為舊經營層處理不當而造成許多應收帳款收不回來,甚至舊的經營層惡意掏空,這部份公司也正在對舊的經營層提告;四、未來員工權益,公司會儘量想辦法,但是要在短期內依法用現金還清資遣費及各項積欠員工的款項,沒辦法就是沒辦法。
所謂「舊經營層」,主要就是指股市炒作的「市場派」鄭家兄弟,入主台光七、八年。包括民進黨的林文郎、蔡啟芳,國民黨的邱鏡淳等,都因和所謂市場派關係深厚而先後擔任台光董事長等要職。入主台光期間,鄭家兄弟不但在金山蓋了財神廟,「光土地就花了兩億」,並且還風風光光地成立財神網路銀行公司,教大家如何發財。正所謂「有錢蓋廟拜神仙,美侖美奐按大間;要發薪水就沒錢,工人肚子餓扁扁」。現在由於股權脫手,鄭家兄弟對於員工權益可說法律上毫無責任,但道義上的責任,恐怕不只以億元計。至於新的經營層方面,浩騰集團要入主台光,當然不是為了做慈善、救台光,而是看在台光本業能賺則賺,不能賺就結束,該廠二重埔那塊三萬多坪、鄰近東西向台68線交流道的土地,可是一大利多,問題只是要花多少錢來取得這個利多。只是全部員工,包括許多年資在二十幾年甚至三十年以上的老員工,看著工廠門口慶祝台光公司54週年的標語,恐怕和什麼利多完全無緣 ─ 財團賺大錢,工人連勞基法的最低標準都拿不到,只好徒呼:「台光台光抬光光,旭光旭光吸光光」。
公司在未經勞資協商的情況,就片面發放長達一年的分期支票,不但資遣費的計算有誤、違反團體協約,而且公司的信用記錄也讓員工不能接受這種分期方式。對此,公司表示願意將竹東廠土地設定債權給員工,排第七順位,並以各種數據來表示這是「足額保障」。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副處長古松茂,竹東鎮出身的新竹縣議員羅吉祥、盧東文(同時是縣勞資關係協會理事長)以及縣政府官員等等,也一直說服工會接受土地設定的方案,希望以此來消弭勞資爭議,甚至暗示外來工運人士的抗爭路線是「不理性」、不符合工人利益(少數工運份子也暗指本中心求現金的抗爭路線是「不務實」)。
本中心認為,在不能拿到全部現金的情況下,有設定當然比沒設定好,但是這不表示工人要完全放棄拿現金(至少是相當一部分的現金)的努力;不論公司在帳面上再怎麼缺現金,即將從竹東廠獲大利的新經營層、過去把公司搞得烏煙瘴氣的舊經營層,難道不應該基於道義再拿出一筆現金出來嗎?
法理上對於「資遣費」的性質,有兩大類的看法。第一種認為資遣費是退休金的年資補償:我現在中斷換工作,以後領退休金,年資就少了,所以要領一些資遣費來補償退休金;例如勞委會在制定勞工退休新制的時候,就是這種想法,所以官員們認為「既然平常就領得到(6%),就沒有退休金損失的問題,所以新制的資遣費就可以大幅縮水。」這種看法把資遣費視同準退休金,是退休後養老的生活所需。照這種看法,資遣費只要拿得到,晚一點拿也沒關係,甚至可以留著遺留給子孫。第二種看法認為資遣費是中年失業以後,會有相當一段失業或不穩定就業、不完全就業、低薪就業期間的薪資補償,所以不是退休後養老用的,而是現在馬上要用的錢。這兩種看法固然法理上有辯論的空間,但以台灣工人的現況來說,無疑是以第二種看法比較符合實情 ─ 中年失業的工人,可能一時找不到工作,找到了也不適應而常常要再失業、再另外找過,或者只能打零工、做做兼差性質的工作,再找到的保全、清潔工等工作也很可能比原來的薪水要低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可是在失業後相當一段時間的平均年收入可能只有原來一半的情況下,失業家庭的開銷卻不會因此而減少,許多工人今天失業,房貸、車貸、子女學費、父母醫藥費甚至看護費,可能還要繳五年、十年,未來這麼多年的財務缺口,就只能靠資遣費,至於爾後退休金的年資,少了是少了(通常是根本沒有所謂退休金了,除了勞保以外),現在根本考慮不到那裡。正所謂「生食就毋罅,奈還有好曬乾」。大魯閣纖維關廠�潀~半,許多人到現在還只能打零工;碧悠電子去年五月初關廠到現在,資遣費只領到勞基法最低標準的17%,有人連寄保的勞健保費都繳不出來,可見一般。許多官員、民代甚至工運人士在勸工會接受土地設定,設定本身是沒有錯,不論有用沒用,有設總比沒設好;但是接受土地設定(以及其他地上物設定)這個說法本身強烈暗示著要工會接受資方長達一年的分期給付方案,萬一資方跳票,等一切手續辦完,土地的拍賣或交易完成,員工要等多久才拿得到錢(如果扣掉前面幾個順位還有餘額的話),這些都在未定之天。難道要員工拿著債權憑證去繳房貸、繳學費嗎?
經過幾次的協商,勞資雙方對於資遣費以及各項積欠的項目,還沒有完全達成共識;但是對於勞資爭議的核心問題:資遣費的給付期限與給付方式,資方還沒有從原來片面開出的票期前進一步。工會會不會加強抗爭的力度,請政府和兩黨候選人對新舊雇主施加壓力,逼出一些現金來;或者就在廠內新亭對泣、楚囚相對,祈禱4月15日的第一期不要跳票,這些還是要看工會自己的決定。
附錄:日光燈進行曲
(詞:竹縣產總女工合唱團 曲:莫札特KV331第三樂章土耳其進行曲)A
又沒錢 又沒錢 要發薪水就沒錢
生意很好整天加班怎麼公司會沒錢
又說沒錢 又說沒錢 資遣退休都沒錢
穿金戴銀轎車別墅老闆還要裝可憐B
有錢蓋廟拜神仙 美侖美奐好大間
薪水福利一直欠 工人肚子餓扁扁
再說沒錢 再說沒錢 這種老闆不要臉 你當我們笨蛋才會一再相信你的謊言
你說金主馬上來 要我再等兩三天
我又等了兩三年 金主從來沒出現
快點還錢 快點還錢 我的忍耐已經極限 再不給錢我就上街抗議去找陳水扁C
還我錢 還我薪水福利退休還有資遣
還我錢 該給就給不要推拖一直欠
還我錢 還我薪水福利退休還有資遣
還我錢 該給就給不要推拖一直騙D
口白:某著名日光燈公司,幾年前自從炒股票的人進來經營以後,一下轉投資,一下賣土地,搞到公司資產日益縮水;沒錢了,就把發薪水的日子往後挪,有時挪了也發不出來。薪水、員工子女教育補助、旅遊補助等等都縮水,唯一調漲的是員工在公司用餐的自負額。員工被迫離職都沒辦法依法立刻領到退休金、資遣費,要排隊好幾年以後才開始分期付款。公司說沒錢,可是高薪聘請的高層管理人員愈來愈多;老闆還在北海岸蓋了財神廟,光土地就斥資兩億。對於員工的不滿,公司的回應都是「有金主要來投資了,馬上有錢,大家不要鬧,鬧了金主就不來」。真的金主來了,就說公司為求生存要省錢,省錢省到工人身上,一下就要裁員好幾批,又沒現金付資遣費,要分期付款,而且不是一離廠就開始給付。最後全廠斷水斷電,這個生產日光燈「照耀全球五大洲」的工廠黑漆漆的一片,三百多名員工的生活也黯淡無光。
A
還是沒錢 還是沒錢 新的金主又沒錢
勞斯萊斯開進工廠開口就說要裁員
突然之間 斷水又斷電 說我只要做到今天
資遣費用分期付款等到民國幾百年B
中年失業最可憐 整天在家乾瞪眼
好的工作沒有緣 只剩清潔和保全
我的青春 一二十年 這種下場不甘願 唯一收獲只有水銀在我身體裡沉澱
家裡米缸空朝天 教育預算大刪減
國三總要補數學 去借一萬又七千
沒有辦法 去找官員 政黨忙著要改選 管你公投入聯返聯我只要我血汗錢C
還我錢 還我薪水福利退休還有資遣
還我錢 該給就給不要推拖一直欠
還我錢 還我薪水福利退休還有資遣
還我錢 該給就給不要推拖一直騙E
前進 前進 決定要扁佢 勇敢上街去
抗議 抗議 團結爭權益 抗議 要堅持到底
(工資福利 不要再欠 退休資遣 全部給現!)
前進 前進 布條拉出去 抗議 跟著旗幟前進 前進 前進 前進 前進 前進 進 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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