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外勞看護工大掃除 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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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1

【╱高雄31日電】

2010.01.31 09:04 pm

春節將至,民眾多展開大掃除。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鍾孔炤今天說,雇有外籍勞工的家庭,若被發現利用外勞從事許可工作外的打掃或看店,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雇主會被處以罰鍰。

鍾孔炤說,不管是在家庭中擔任看護、幫傭,或者在工廠作業的外勞,都僅能從事當初申請來台許可的工作,否則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

受僱於家庭的外勞,不易被發覺是否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鍾孔炤表示,外勞查察員定期詢問、訪視,若發現或被檢舉違規,就可罰款。

高市目前共有1萬2000名外籍勞工,工廠員工及家庭看護約各半。根據就業服務法,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可處雇主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010/01/3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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